泄露残疾人信息条追究责任案例_泄露残疾人信息条追究责任
村干部将残疾人名单公开,是侵犯隐私吗
是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不愿意让人得知的伤残,则属于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一定范围以外的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
只公开姓名不属于侵犯隐私权。就算公开姓名,一般只会涉及侵犯姓名权,不会涉及侵犯隐私权。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