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泄露报警人信息犯法吗
警方要依法保守报案人、举报人和控告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并在材料中注明。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并在材料中注明。
公安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处理
个人信息及电话被公安局恶意泄露,应当报警。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对方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要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涉案100余万元!警方破获一起网络诈骗案,该案件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骗案五花八门,许多家中由于骗案基本上妻离子散!我身旁最立即的一个案件便是大家这里的一个老师被行骗分子结构将其一生存款二十几万元,所有骗光!这件事情严厉打击的这一教师立即吊死,一个小小年纪的性命一切都结束了!而这一教师上吊自杀的地区,就是他准备用他被骗光的钱来购房的地区。这种钱是他教书的情况下一分一分攒出来的救命钱!
网络诈骗事件
历经2个多月专案侦察,岳阳市派出所武陵区大队站前公安局取得成功查获一电信网网络诈骗案,涉案额度达100余万元,受害人涉及到中国各省。4月1日,在本地警察的大力协助下,嫌疑人罗某在江西上饶市广丰县抓获归案,被公安民警押送回常德市。
出警后,刑侦队马上进行侦察,发觉长沙市某金融业公司职员余某有重特大作案嫌疑。1月8日,刑侦队机构警务人员赴长沙对余某进行追捕,历经一天一夜的蹲点等候,总算在长沙芙蓉区认字岭某住宅区内将嫌疑人余某抓捕。
经核查,2019年9月份,余某在明知道其所属的企业冒充湖南省某文化传媒企业的企业营业执照及身份证信息在某电子商务平台APP注册账号获得授信额度的状况下,依然用该被冒充企业的为名在该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礼品卡、充值话费、开宾馆、买东西等方法给予TX,导致该电子商务平台损害100多万元,余某从这当中不法盈利五万元。
借款陷阱
与“借款”有关的电信网电信诈骗,则极有可能归属于司法部门界定的“套路贷”个人行为。“套路贷”自身并并不是某种罪行,其能够 主要表现为“无抵押贷、校园贷款、购车贷款、住房贷款、裸借”等一切方式的借款个人行为。侵权人根据民间借款的为名和有关手段个人行为,使质权人被“招数”,从而作出处分行为或别的有关个人行为致资产损伤。
“套路贷”一般和放高利贷息息相关,归属于变相的放高利贷个人行为,但放高利贷自身并不构罪,过高的贷款利息承诺还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民事法律关系标准调节,“套路贷”存有的刑事风险性关键取决于借款人不可以还贷时,侵权人根据暴力行为、威胁等手段的讨债个人行为的违法性。
大家申请办理有关案子全过程中掌握到,借款人一般全是在同意的状况下与涉案企业签署借款合同书的,针对有关贷款利息的承诺也是明知道的,仅仅认为自身能够 准时还贷。这种状况下即便是放高利贷,也并不会有违法犯罪的难题。但难题取决于一部分借款人由于信念之外的缘故没法还贷,涉案企业会强烈推荐一些“借新还旧”的还贷方式,借款人明知道这归属于“复利计息”的借款,但为解迫在眉睫,通常也挑选接纳。最终产生说白了的“高额负债”。
在以上法律事实中,涉案侵权人不一定创立行骗违法犯罪。一部分被测为“套路贷”的案子中,借款人对借款、贷款利息的承诺均是知情人的,不会有被蒙骗的客观事实,没有造成认识错误,不符行骗违法犯罪的构成要件。可是假如借款人期满还不上借款及贷款利息,涉案企业根据不正当性的手段乃至是违反规定手段讨债,则很有可能组成敲诈勒索罪、拘禁罪等罪行。
这类案子借款人还有一个解决方案,便是根据民事诉讼可撤销合同的方法。借款人以“威逼”“趁人之危”等理由规定消除与借款人的合同书关联。但操作实务实际操作中,仍是有难度系数的。
天空没有掉馅饼的事
有两个难题特别注意:第一,天空没有掉馅饼的事。你寄希望于他的巨额收益,想多挣点钱,他想的是:你的成本!你投的越大,他就赚得越大,你也就亏钱越多。大家一定要记牢:全世界没有掉馅儿饼的好事儿,仅有掉圈套的错事。
第二,保持警惕,让骗子公司无空可钻。这类实例在具体日常生活常常产生,却有很多人常常受骗上当。骗子公司的手段愈来愈高超,愈来愈隐敝,愈来愈有欺诈性,有时候叫人束手无策,一不注意就掉进泥潭了。现在有的行骗手段,持续翻修,与时俱进,如今还用了许多新科技手段,一般人难以揭穿,务必要保证时刻当心。
再谈一谈一个标准:千万别贪欲,你不想他人划算,他人始终不容易骗得你,骗子公司就没有使你上当受骗的机遇。受害者覆盖全国全国各地,每单损害少则几万元更多就是数十万。另外他提示群众,网上交友需慎重,不必随意泄漏私人信息,不必随便坚信另一方的花言巧语,不必随意接纳来历不明的交朋友邀约,不必随意与路人碰面,天空不容易掉馅饼,但凡涉及到资产难题,尽量头脑清醒大脑!一旦产生上当受骗,第一时间警报,尽量减少经济损失。
公安局或是派出所的人能随便向外面人透露一个人的前科信息吗?如果透露了,都包括哪些?
可以的,但公安机关是不提供私人查询他人身份信息的,只有司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才可以查询的。
1、如果涉及到违法犯罪需要个人信息时,可以直接向司法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询。
2、因民事诉讼需要查询个人信息的,可以申请法院查询或者委托律师查询。
我想到公安局查个人信息,公安局的人会给查吗
1、需要看权限,有的所有警察只要能登陆内网都可以查到;有的只有特殊警种的警察才能查到;有的需要特别授权才能查到。
2、比如开房记录,历史上所有的被治安,刑事拘留记录,被拘役,管制,训诫记录,被传唤记录,是所有警察都能查到的。
3、内网公开,全国联网。但是各省同步更新和数据共享可能存在一定滞后性,跨省查可能会有误差,本地查询没任何问题。
4、比如银行存款,工作单位,家庭关系,社会关系特殊警种警察能查到,比如银行存款股票期货什么的,经侦可以直接查,户籍警派出所就查不了。
公安局民警私自透露我个人信息 违法吗
关键看是不是依法行事或有法律依据了,如果不是的话,当然不合法的。
公安局可以查外省人的个人信息吗 怎么查
全国公安系统是联网的,任何一个公安机关均可以查到全国人口的相关身份信息。因此,公安局可以查外省人员的人个信息。
查询时,报上被查询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户籍地址或身份证号码。查询信息是否能随便进行的,一般要申请。
去公安局查他个人信息,公安局会帮我查吗
派出所作为国家公安机关,在公安系统中可以查询全国人口的基本信息,因此,个人资料是可以到派出所查询的。
但是,个人资料又属于公民的基本隐私,如果是查询他人的信息,得依法进行。如在诉讼活动中,律师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要求带相关材料到公安局申请查询。
公安局查不到个人信息怎么办?
公安局查不到个人信息,说明该人没有在公安机关登记户籍,或者已经注销户籍。
也有一种可能是变更了姓名,所以个人姓名信息输入错误,造成查不到。
一般来讲,只要在公安机关登记了户籍及相关,在公安机关是可以查到的。
如果公安机关也查不到,还可以通过个人关系,手机登记信息、计生平台信息,房产平台信息等查询。
民警私自查阅个人信息 透漏给他人 如何处置
警察作为政府的工作人员,具有行政的色彩,民警因工作需要或案件调查查阅公民的户籍资料及其他信息均属合法,但如民警将查阅到的公民个人信息向无关人员透露则属违规行为,造成损害的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使未对该公民造成损害也应当受到纪律处分。
法律分析
警察通过公安系统查他人个人信息,泄露他人个人隐私,以达到自身目的,造成当事人和当事人亲属的各种麻烦和损失,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警察作为政府的工作人员,具有行政的色彩,民警因工作需要或案件调查查阅公民的户籍资料及其他信息均属合法,如果是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国家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鲁君四哪里人
“格力地产走到哪里,美好生活就跟到哪里。”6月21日,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地产”,600185)网站上一则消息的结尾。SH)标题为《城市及其美好生活》依然有创始人、前董事长卢俊思的话。
但目前已被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月17日,格力地产发布公告称,当日,格力地产董事会从上饶市公安局获悉,卢俊思因涉嫌泄露内幕信息,已被上饶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前的6月16日,格力地产董事会刚刚免去了陆军四公司董事长的职务。
短短两天,掌舵格力地产近20年的卢俊思被免职并被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让市场和投资者格外关注。
其中提到,珠海SASAC董事长卢俊思被江西上饶市公安局带走。史静律师事务所律师翟亚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异地用警是一个司法管辖问题。法律明确规定,一般刑事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特殊情况下,如果是跨地区犯罪,应当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侦查。根据现有资料,此案最初是由江西省上饶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
6月19日,一份署名为卢俊思的诉状显示,这不是一起简单的内幕交易案件。这份“诉状”把矛头指向了办案的上饶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并把当时的珠海SASAC相关负责人推了出来。
6月21日,记者就相关问题电话联系珠海SASAC,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暂时不方便透露相关信息;格力地产董秘办对记者表示,对此事不予置评。
格力地产18年
卢俊思,1966年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数量经济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是格力地产成立和发展以来的重要人物。
2004年,在资金和资源紧缺的情况下,时任格力集团副总裁的卢俊思努力创业,以300万元的启动资金,启动了格力地产的第一个地产项目。此后,格力地产于2009年成功上市,卢俊思一直担任格力地产的董事长和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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